記者葉進耀╱台南報導一件實際已由最高法院判決無期徒刑確定的殺人案,挑出來在台南地院國民參與審判模擬法庭上操演,由專業法官、人民法官共同審理判決結果,只判被告有期徒刑十二年。有民眾認判決結果合理,評議過程,有法官對審判員做引導式的詢問,較為不妥。台南地院一連兩天舉辦國民參與審判模擬法庭,針對一起殺妻案,由七名「素人法官」參與審判(其中二名為備位審判員)。被法庭選作審理案例的是發生在民國九十九年的客運司機殺妻案。李姓客運司機與妻子因債務等問題感情不睦,李懷疑妻子外遇,自己割腕尋短後被救回,想離婚的李妻帶兩個女兒回娘家工廠居住。數日後的早晨,李男到工廠找妻子,李妻家人在李男離去後,發現李妻反鎖在房間,仰躺在床,右手握美工刀,左腕有刀傷,左腕下方還放水桶接鮮血,送醫後不治。模擬法庭從檢察官起訴、傳訊被告和法醫等證人,按檢警蒐集的證據,一一在法庭上展開激烈攻防。經兩天的審理結果,昨天下午在法庭評議有罪與否的階段,有兩名審判員認為找不出動機可以判李姓被告的罪,但三名專業法官和其他三名審判員認為有罪,後來一名主張無罪的,也改變立場加入有罪的一方。法庭先宣判成立殺人罪,接著量刑的部分,再經詰問證人和被告意見。死者的父親要求判死刑,檢察官具體求處無期徒刑,被告律師則請求量處有期徒刑,且愈輕愈好,以免被告進牢後,兩名女兒又成實際的受害人。最後,法官及五名審判員,考量可能是一時衝動失手殺人及家庭悲劇情節和現實情形,模擬法庭決定判處十二年刑度,與現實的結果無期徒刑,仍有一段差距。5A91ACF960DF8B7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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